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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明副局长率队深入大理市大队召开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
  • 时间:2021-12-06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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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上午,州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邓明率队深入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召开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分析州、市交通管理部门联勤联动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上,大队领导及城区交警中队汇报了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大队、中队按照州市党委、政府及交警支队、市公安局安排部署的工作开展情况;大理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一办四专班”结合工作开展以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支队领导就进一步加强大理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作强调要求

邓明副局长指出,近期,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10.14”州级政法单位调研座谈会精神以及州委、州政府领导相关指示要求,联合部署开展大理市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但工作中仍然存在工作职责不清晰、工作重点不突出、路面管事不到位、宣传氛围不浓厚等问题,大队、中队及各专班需进一步聚焦问题短板,扛起主体责任,高标准部署、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就进一步做好大理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邓明副局长要求,一要优化方案,细化措施,强力推进整治工作。一是进一步厘清责任体系。支队、大队、中队要针对当前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责任体系不清,主责主业履行不到位的实际,在“大理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一办四专班”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支队督促推动牵动、大队主责、中队主业”的工作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聚焦工作重点。大队要针对当前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不聚焦,摩托车、电动车、共享单车、快递外卖车在道路中间乱闯乱行等情况仍然突出的实际,合理部署中队警力及下沉警力,认真组织好摩托车、电动车“靠右行驶、各行其道”集中整治,切实改变机非混行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局面。

三是进一步提高路面管事率。大队要主动牵头,从合理站位、指挥疏导、宣传引导、查纠违法等方面加强对下沉警力进行业务培训,切实发挥下沉警力的职能作用;支队领导、大队领导要适时对城区重点区域警力在岗在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执勤人员“动起来”,坚决杜绝不指挥、不引导、不纠正、不制止等情况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支队、大队宣传部门要通过扩大标志标牌设置、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延伸现场体验劝导等方式,提高群众对专项整治的知晓率和配合度,全面营造宣传氛围,全力提升宣传效果。

五是进一步完善警力下沉机制。支队、大队要进一步优化警力组织方式,充分发挥督导职能及业务职责,改变下沉警力“包片、包路、包段”的单一替岗加岗模式,健全完善州市两级“警力联动、勤务叠加”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做好高峰时段影响城市道路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城市道路通行效率。二要改革勤务,重心下移,下放勤务主导权。大队要积极适应新时代公安交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改变传统勤务模式,将勤务主导权下放至中队,中队由被动变主动,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发挥组织、指挥、管辖、查处职能,及时发现辖区交通管理瓶颈,着力破解辖区交通管理难题,提升辖区管理精准度。三要加强组织,统筹谋划,掌握协调组织权。大队要主动作为,担负起“对外协调、对内组织”的责任,积极协调市级各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推动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全市突出交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全面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四要群策群力,矢志不移,全面抓好整治工作。支队、大队要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咬定目标、持续发力,把握好当前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良好态势,打好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组合拳,坚决打赢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支队政委赵波,副支队长杨志杰、张福,办公室、秩序管理大队、宣传科等部门主要领导,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班子成员、各中队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