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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五大关键” 护航“七大行动”——大理州政法系统参与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纪实
  • 时间:2018-05-11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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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大理调研洱海生态保护情况时叮嘱一定要改善好洱海水质,并与当地干部合影强调:“立此存照,过几年再来,希望水更干净清澈”。2016年11月30日,省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洱海保护治理情况汇报,陈豪书记作出“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保护治理好洱海”的重要指示。2017年1月9日,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全面启动实施。在州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州各级政法部门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依法治湖、工程治湖、科学治湖、全民治湖开展工作,借助政法、综治、维稳和依法治理的职能优势,切实抓好维护稳定、综合整治、法治宣教、应急处突、作风建设“五大关键”,为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洱海流域“两违”整治、村镇“两污”整治、面源污染减量、节水治水生态修复、截污治污工程提速、流域执法监管、全民保护洱海)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2017年,洱海水质6个月保持Ⅱ类,保护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效。

    一、抓稳定责任落实,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铁腕治湖既是决心更是挑战。洱海流域5600多户客栈餐饮服务业经营户认证清理、1487户18.8万平米违章建筑依法拆除、1466艘非法营运手划船取缔、1023家消防安全重点户建档立卡、131个生态库塘和146座村落污水处理设施落地建设、5824个地下井无序取水口封堵......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关联的一组组数据,发出的第一信号就是一定要处理好保护治理与维护稳定这对首要矛盾。为此,大理州委政法委迅速行动,一是组建专班、建好机制。成立高规格的社会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情报信息搜集、联席会议研判、应急工作联动等机制,形成了联动、联防、联控、点面结合的快联快处机制,“七大行动”指挥部及各工作小组之间情报信息及时共享、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潜在隐患及时预警、应急处置得以快速反应。2017年,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联席会议15场次,专题研判城乡统筹供水专项研判3次,确保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有序推进。二是压实责任、完善制度。全面压实州、县(市)综治维稳部门、乡(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四级责任,量化任务、细化措施,先后制定完善《社会维稳工作方案》、《洱海流域餐饮、客栈服务业专项整治维护社会稳定方案》、《信访工作方案》、《日常巡逻防控工作方案》等制度办法,展开了旅店业规范管理、娱乐场所分级管理和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编印《洱海保护“七大行动”情报信息工作专报》49期。三是直面矛盾、解决诉求。围绕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中群众关切的问题,政法部门先后为6000多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完成法律援助10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501件,审结生态环境资源案件59件,接待涉及洱海保护“七大行动”信访问题176件700多人次。对违章强拆、土地征收、农村建房、环湖餐饮客栈暂停营业等敏感问题做实政策解释、思想疏导、转办调处等工作,有效避免矛盾升级,确保了社会稳定。

    二、抓综合整治实效,深入实施依法治湖

    整治违法现状、消除环保隐患、综合精准施策、打防调控结合是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的重点。一是立足优势、先行先试。大理州政法委率先在挂钩联系的大理市湾桥镇中庄村委会引入洱海保护网格化治理理念,帮助村委会建立“村规民约”和生态文明档案,通过发动和依靠村级网格管理员,借助综治信息化手段,调动基层综治维稳力量直接参与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收到了一定成效,该做法得到州委、州人民政府肯定和推广。检察机关把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依法治理洱海的一个重要手段,针对洱海径流区380余亩林地被破坏案件发出诉前检查建议24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挽回国家经济损失。二是强化执法、保障执法。公安等政法部门全程参与环洱海流域核心区餐饮客栈服务业专项整治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对餐饮客栈的经营情况、土地情况、房屋建设规划情况、证照情况等进行核查登记,加大对洱海流域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执法监管查处分离和案件移交、查处、督办、反馈工作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环保行政、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固定规范,严格执法程序,堵塞执法漏洞,充分利用公检法联席平台,突出审判中心,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落实。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及时解决执法中的困难问题,确保了执法质量。2017年,政法各部门共协助配合渔政、联合联动执法大队等部门,严厉打击偷捕、电鱼、擅自采撷水生植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铁质船87艘、泡沫船132艘、简易船12艘,制止和查处渔政违法行为6471起,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9人,取保候审6人,公开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起,6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宣判;查处环保违法行为57起,罚款97.36万元;查处阻碍洱海保护行政执法案件25起,行政拘留8人,罚款24人、警告26人;查处“禁磷”“禁白”案件3465件,罚没18万元,收缴违禁品21吨。

    三、抓法治宣传教育,积极促进全民治湖

     以法立威、依法治理是“七大行动”顺利推进的根本保障。大理州各级政法部门结合“七大行动”涉及的领域及内容,一是全民治湖、宣教当先。推出以“八个一”活动为载体的专项法治宣传,即:以乡镇、村委会为单元,举行一次法宣启动仪式,建设一个永久性法治宣传栏,指定一名法律顾问,开展一场法治宣传活动,开展一次法治讲座,组建一支法治宣传队伍,人均有一本《洱海保护宣传手册》,在《大理日报》、《大理普法网》、《法治大理》上开设一个“洱海治理抢救模式七大行动专项法治宣传”专栏,通过“八个一”活动的实施,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二是合力合为、营造氛围。在抓好法律宣传普及和法律服务的同时,联合宣传部门组织《大理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大理州乡村清洁条例》的宣传,以及“洱海保护市民大讨论”、“洱海保护专题组织生活会”868 场,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在中央和省州各级媒体宣传报道1500 多次,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栏目连续8期报道了洱海保护依法治理成果。

    四、抓防范处突能力,妥善消除不稳定隐患

    练就尖兵,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为政法部门提供了平台。大理州各级政法部门,一是重视日常、打牢基础。2017年以来,公安机关共对大理市、洱源县内115家歌舞娱乐场所、74家桑拿洗浴场所和3841家旅店业场所进行摸排统计、建档备案,推行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上传治安管理信息980多万条;开展5次专项清查行动,出动警力5060人次,发现隐患1051起,限期整改428家,停业整顿51家,取缔13家,有效掌握了安全防控的主动权。二是应急处置、化解危机。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经周密部署、缜密侦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州综治、维稳、公安、信访等部门通力协作,先后妥善处理洱海周边客栈、餐饮停业“4.09”聚集事件,成功阻止“7.19”古城关停百日“快闪”集会和银桥、湾桥城乡统筹供水群众集访、古城南门村集体撕毁封条等重大事件,行政拘留12人,训诫、约谈162人次,配合宣传组处置了洱海保护的负面舆论炒作94起,稳控和消除不稳定隐患30起。

    五、抓纪律作风建设,锻造治理洱海政法铁军

    干部是事业成败的决定性因素。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需要法纪同举,奖惩保障。大理州政法综治维稳法治部门联合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一是严明纪律、求绩问效。环境保护治理综合指标首次纳入全州综治维稳和依法治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强化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严格执行综治约谈、挂牌督办等制度,建立综治、维稳与纪检、组织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意见双向采用、一票否决等机制。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实行责任倒查,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为官不为”行为。2017年,州县(市)纪检监察部门约谈干部126人,问责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推进不力党组织4个、干部28人,立案审查干部8人,对4名科级干部实施了召回管理。二是忠诚担当、给予平台。政法干部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指挥部派出的16支驻乡镇工作队151名队员中,政法部门派出队员达25人,政法干部有1人担任工作队长,2017年工作考评有11名政法部门派出队员获得优秀等次。政法干部在急难险重面前忠诚担当,在攻坚克难的路上历练成长,对党忠诚、不辱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郑重承诺在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的实践中予以兑现。

    大理州政法各部门及全体政法干部干警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一定要改善好洱海水质”的嘱托,坚持把洱海保护治理作为政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发挥政法部门优势、积极履职奉献,努力走出一条依法治湖、综合治理,共治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新路子,实现洱海总体水质向Ⅱ类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