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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大理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 时间:2018-07-2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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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大理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大理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部署,研究制定确保严肃执法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对一定时期内全州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安排,并组织领导政法各部门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2.组织全州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3.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抓好全州政法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督促全州政法部门执行好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政法部门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
5.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州依法治州工作。
6.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7.组织推动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管理、指导和协调大理州法学会工作,组织开展政法系统的各类法学研讨活动。
9.组织推动全州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10.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州政法舆论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政法宣传工作。
11.指导全州各县(市)党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12.及时向州委报告政法工作重大情况,办理州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十九大安保维稳为最大政治任务,全力维护全州社会和谐稳定。
2.不断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一是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
3.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4.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
5.努力打造“升级版”的平安和谐幸福大理。
6.不断深化法治大理建设。
7.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大理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理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大理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204.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4.04万元,占总收入的94.9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94万元,占总收入的5.06%。与上年比增长41.19%,主要是:人员增资、项目补助收入增加和省委政法委直拨补助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大理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6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84万元,占总支出的73.06%;项目支出287.51万元,占总支出的26.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比增长18.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大理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9.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2.2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大理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11%,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比2016年增多。2017年项目分别是:1.2017年春节慰问公安交警支出6万元;2.法学会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3.社会治理创新法学课题研究专项经费20万元;4.政法综治维稳专项经费195.95万元;5.平安法治宣传经费20万元;6.依法治州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7.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责任目标考核经费4万元;8.住房补贴1.5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理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4.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2%。与上年对比增长21.8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4%。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456.25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87.22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92万元;4.项目支出285.9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2017年度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2017年度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兑付2016年度洱海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经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2017年内2位职工职务变动发放一次性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理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65万元,支出决算为12.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15万元,增长1.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1万元,下降1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5万元,增长6.5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出国境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0万元,占15.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5万元,占64.43%;公务接待费支出2.50万元,占19.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主要是按州外事办安排2017年我单位有一位职工到香港培训学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1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1.车辆燃料费4万元;2.维修费2.61万元;3.过路过桥费0.52万元;4.保险费1.0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主管部门及各县政法委。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理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9.48%,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增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办公费25.95万元;2.电费0.25万元;3.邮寄费0.1万元;4.差旅费10.4万元;5.培训费1.8万元;6.公务接待费0.62万元;7.劳务费0.86万元;8.工会经费6.94万元;10.公务交通补贴40.11万元;11.公务用车运行费0.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大理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368.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08万元,固定资产213.27万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45万元,(减)累计摊销0.4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98万元。年内新增办公设备8.3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9.2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368.35 155.08 213.27 0.00 54.18 0.00 159.09 0.00 0.00 0.00 0.45 0.45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0.98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98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0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20.00万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2017年州财政预算安排了巍山禁毒整治成果巩固及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经费300万元(含工作经费50万元),禁毒整治成果巩固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考核经费10万元。现场办公会确定的9个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实施情况:(1)镇综合楼建设:大仓镇综合楼建设总投资140万元,其中州委、州政府补助禁毒整治成果巩固专项资金70万元;部门整合及政策扶持统筹资金7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建设,砖混结构四层,总建筑面积800㎡,现已完成前期地基勘探工作及招投标工作;(2)同兴村委会综合楼建设:禁毒宣教中心综合楼,钢混结构三次,总建筑面积335㎡;改造新建围墙120米,浇筑混凝土场地250㎡,总规划投资80万元,其中州委、州政府补助禁毒整治成果巩固专项资金40万元;部门整合及政策扶持统筹资金3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0万元,2017年7月1日已建成并投入使用;(3)河北村法制文化长廊建设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州委、州政府补助禁毒整治成果巩固专项资金10万元;部门整合及政策扶持统筹资金3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0万元,已完工投入使用;(4)蓝图合作社蔬菜大棚外沟:总投资135万元,其中州委、州政府补助禁毒整治成果巩固专项资金1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25万元,投资60万元对大棚内2400米沟渠进行硬化,投资75万元对大棚外主路以均宽5.5米砂石料进行回填,已完工投入使用;(5)成立资金互助社:成立禁毒整治成果经济产业发展互助资金社,补助30万元成为蓝图农机专业合作社互助社资金,每年注入同兴大棚蔬菜种植基地发展产业,带动社戒、社康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增加收入,村委会每年分红解决村集体收入。州委、州政府补助禁毒整治成果巩固专项资金30万元,已完工投入使用;(6)大官庄村及西城村户外、户内道路硬化项目:总投资95万元,其中州委、州政府补助禁毒整治成果巩固专项资金7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5万元,硬化西城村村内道路800米,均宽5米,厚0.2米,浇筑混凝土800 m3;硬化大官庄村至西城村道路750米,均宽3.8米,厚0.2米,浇筑C25碎石混凝土675m3 ,已完工投入使用;(7)大仓镇素质教育提升及技术培训项目:素质教育及技能培训经费(3期,每期470人,50元/每人/天补助,材料费和邀请授课教师等费用每期1万元),现已完成组织培训3期;(8)巍山县禁毒纪念馆日常维护项目:禁毒纪念馆内的设备维护,确保巍山禁毒纪念馆正常运转;(9)州委、州政府补助禁毒整治成果巩固专项资金10万元,资金已下拨到位;(10)工作经费50万元已拨付到巍山县。项目绩效:多年来,州、县党委和政府始终对永建地区的禁毒整治成果巩固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州、县、镇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坚持“三个不减四个不放松”和“一手抓禁毒,一手抓发展”的工作方针,对症下药、综合施策,深入推进禁毒整治成果巩固工作。自2004年9月成功摘掉永建地区毒品问题严重的帽子以来,永建地区禁毒整治成果巩固工作历时13年,毒品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禁毒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禁毒整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发展,成绩显著。
2.2017年州财政安排了131万元用于先进平安县市、乡镇、先进平安村(社区)奖励及州综治委维稳领导小组考核奖励。项目实施情况:6个先进平安县市(包括6个先进乡镇、6个先进平安村社区),各奖励12.5万元,共计75万元;其余6个合格县市(包括6个先进乡镇、6个先进平安村社区),各补助7.5万元,共计45万元;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州维稳办、州综治办3个部门奖励11万元。项目绩效:我州按照中央、省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的要求,认真落实大理州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对县市综治各项工作进行实地考评,并对出色完成年度综治工作任务的县市、乡镇、村社进行通报表扬。通过对年度先进平安县市、先进平安乡镇、先进平安村社综治工作的验收考评,对基层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予以了解决,夯实了基层综治基础建设,推动了基层综治工作的发展和创新,切实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3.2017年州财政安排了350万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项目实施情况:(1)补助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奖代补”经费15万元;(2)网格巡查员工资补助共计165万元;(3)州级综治成员单位综治工作专项补助30万元;(4)县市综治维稳专项经费补助50万元;(5)州委政法委综治专项经费90万元。项目绩效:一是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成效突出。2017年,我州进一步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服务管理,推广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工作,下发《关于做好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工作及下达2017年县市补助名额的通知》,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的救治救助服务管理体系,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充分调动患者监护人的积极性,促进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开展全方位康复救助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二是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持续深入。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州关于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意见,加强顶层规划和设计,全州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呈现快速推进的良好态势,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协调、部门参与、乡镇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目前,我州共设置网格16841个,其中村(社区)一级网格1143个,村(居)民小组二级网格15698个,实现网格全覆盖;配备乡镇网格巡查员223名,村(社区)一级网格管理员4716名,村(居)民小组二级网格管理员15698名,专兼职网格管理员总数达20414名。三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效显著。进一步加强教育矫治,法院部门组织67名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参加法庭庭审;司法行政部门在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场所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加强对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矫治力度;司法部门完善服刑人员入监、入所信息统计制度,积极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工作,积极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探视和联系创造便利条件;人社部门组织职业培训、就业实习、贷免扶补等,为闲散青少年提供就业创业信息,推荐248名缺少谋生技能、失业的青少年到公办技校进行技能培训;卫生部门为223名社会融入严重障碍的青少年给予专业心理疏导,开展艾滋病行为干预及临床治疗,为艾滋病致孤儿童每人每月发放120元的生活救助金和30元营养费;民政部门深入开展“流浪儿童回校园”活动,财政部门加大流浪儿童救助资金补助力;团委、妇联等部门建成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针对全州34684名留守儿童,组建1158支志愿服务队,招募1.3万名志愿者,提供生活帮助、学习帮扶和心理关爱。四是基层平安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我州按照“巩固、提升、发展”的创建要求,健全纵向和横向相结合的平安创建格局,不断完善齐抓共管机制,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促进平安创建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深化省级“先进平安县”创建活动,完善“四级联创、三级评审、分级命名”的纵向平安创建模式。继续加强对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机关、平安市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平安创建活动的协调指导,组织开展“平安边界”、“平安林区”等创建活动,以局部“小平安”搭建全局“大平安”。五是州委政法委综治工作不断迈向规范化。在州、县市组建成立综治中心。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标准,挂牌成立县级12个综治中心。5月,州级综治中心在州委政法委政法楼挂牌运转,以加强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化解督导等。目前,我州正着手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逐步通过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的有机联通,实现信息共享共用、视频会议、视频通讯的可视化办公方式,推动综治工作实战能力和水平。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围绕争创全国“长安杯”主题,开展综治维稳宣传工作。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微信、微电影、长安网、“96885”平台、《大理政法》等宣传媒介,多角度做好对内和对外宣传工作。制作了《平安大理 幸福家园》、《平安的脚印》等纪实片,全面展示我州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成效。加强对基层综治干部综治维稳工作能力的培训,每年组织开展大型培训1次,有效提升基层综治干部的总体素质和能力。
4.2017年州财政安排了130万元用于社会治理创新工作,项目实施情况:(1)县市社会治理创新专项经费75万元;(2)州委政法委综治工作创新经费55万元。项目绩效:按照省综治办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我州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以年度综治工作重点为抓手,在综治中心建设、综治试点打造等方面作了努力探索实践,打造了富有各地特色的综治工作创新示范点,为全州探索出了一系列工作经验和亮点。州委政法委在加强日常综治宣传的基础上,借助多种宣传媒体,拓展宣传方式和空间,先后制作了《平安大理 幸福家园》、《平安的脚印》等纪实片和微电影,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我州综治工作成效和经验,营造了人人知晓平安大理建设,人人参与平安大理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根据新形势下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对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理论研究,在组织州、县市政法综治部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了一系列具有参考价值的政法综治调研论文。
5.2017年州财政预算安排了大理州依法治州专项经费20万元,项目实施情况:(1)补助大理市下关镇福文社区法治文化工程项目建设资金10万元,该项目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2)拨付大理电视台《奏响法治大理建设的时代强音》电视专题片制作费5万元;(3)拨付云南法制报平安法治宣传经费5万元。项目绩效:2017年以来,我州制定了关于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任务分解方案,全面拓展基层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积极打造出高质量有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工程,进一步加大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在全州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促进了全州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6.2017年州财政预算安排了全州治保调解经费137万元,已于2017年6月份按州级承担40%的比例足额拨付到各县市。项目绩效:2017年,我州坚持执行矛盾纠纷月报制度、月排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对全州各类矛盾纠纷进行统计、研判,并研究相应对策。当前,全州构建起了党政统一领导、综治综合协调、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各类行业调解组织相应成立,调解机制趋于规范和完善,极大地提高了矛盾纠纷的调处率。截止11月底,全州共调解各类纠纷28744件,调解成功28426件,调解成功率达98.99%。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中国共产党大理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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